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催字第88號
- 聲請人
- 億萬大創業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建龍
一、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代理人余淑霖民事委任狀正本。
二、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峻賢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司催字第88號
一、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代理人余淑霖民事委任狀正本。
二、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峻賢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