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536號
- 聲請人
-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陳冠賢
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執字第141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冠賢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冠賢因犯如附表所示竊盜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
條、第51條第5款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附卷可稽。受刑人於112年7月19日向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聲請書可佐(見本院卷第37至39頁),合於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人以本院為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結果,認於法並無不合,而聲請人於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9犯罪日期中所列「110年2月26日17時30分許至23時許間之某時」、「110年3月31日9時許至110年4月1日16時30分許間之某時」,應為誤繕,逕予更正為「110年2月26日16時15分許」、「110年3月31日8時許至110年4月1日16時30分許間之某時」(如附表所示)。又受刑人就量刑範圍之意見,經受刑人表示無意見。爰審酌受刑人侵害之法益(竊盜等罪),其犯罪之態樣,造成社會危害程度,責任非難重覆程度及裁判於定刑時已扣減之應執行刑等情,而整體評價其應受非難及矯治教化之程度,兼衡刑罰經濟與公平、比例等原則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等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1年1月31日 111年2月13日 110年11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3173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3173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56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255號 111年度易字第255號 111年度簡字第1633號 判決日期 111年9月29日 111年9月29日 111年10月1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255號 111年度易字第255號 111年度簡字第163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10月27日 111年10月27日 111年11月1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執字第5202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執字第5202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執字第5578號 編號1至5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 (彰化地院112年度聲字第418號裁定)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等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10年12月27日 111年4月26日 110年3月7日17時許至翌(8)日8時許間之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561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17886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209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1633號 111年度簡字第2372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判決日期 111年10月17日 111年12月26日 112年3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1633號 111年度簡字第2372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11月16日 112年2月3日 112年3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否 備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執字第5578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執字第1230號 中高分檢112年度執字第13號 編號1至5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 (彰化地院112年度聲字第418號裁定) 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3月(4次) 有期徒刑4月(7次) 犯罪日期 110年3月7日21時29分許 110年3月3日1時58分許 110年3月2日22時許至翌(3)日14時許間之某時 110年4月6日15時許至翌(7)日7時50分許間之某時 110年4月29日19時許 110年2月25日17時30分許至23時許間之某時 110年2月13日22時30分許至翌(14)日2時24分許間之某時 110年2月11日8時許至110年2月24日21時許間之某時 110年2月26日10時許至18時許間之某時 110年2月26日16時15分許 110年3月31日8時許至110年4月1日16時30分許間之某時 110年4月13日20時15分許至翌(14)日13時許間之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209號等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209號等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209號等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是 是 備註 中高分檢112年度執字第13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執字第1021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執字第1021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0年4月14日20時許至翌(15)日2時45分許間之某時 110年8月24日 110年12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209號等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561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1546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112年度簡字第440號 112年度簡字第485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29日 112年3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164號 112年度簡字第440號 112年度簡字第48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3月30日 112年5月2日 112年5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執字第1021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執字第2786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執字第2791號 編號12、13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 編號 13 14 罪名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12年12月30日 111年7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1546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8453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簡字第485號 111年度易字第661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29日 112年4月2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簡字第485號 111年度易字第66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2日 112年5月1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備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執字第2791號 雲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416號 編號12、13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