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二七五號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二七五號
- 聲請人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甲○○
右列聲請人因聲請宣告沒收物案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扣案之「劍龍」遊戲機壹台及新台幣叁仟貳佰伍拾元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二、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本院經審核尚無不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裁定如主文。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二七五號
右列聲請人因聲請宣告沒收物案件,本院裁定如左:
扣案之「劍龍」遊戲機壹台及新台幣叁仟貳佰伍拾元均沒收。
一、聲請意旨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二、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本院經審核尚無不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裁定如主文。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