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4)院台廳一字第 01861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4 年 02 月 25 日

要旨

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十條所規定登載新聞紙,應解為登載一日以上

全文內容

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十條規定:「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登記處應於三日內公告之。其經更正、撤銷或註銷確定者,亦同」、「前項公告,應登載公告或當地新聞紙,並於登記處公告牌公告七日以上」。對於應登載新聞紙之日數,既無特別規定,自應解為登載新聞紙一日以上,即符合上開規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4)院台廳一字第 01861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4 年 02 月 25 日發布,要旨: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十條所規定登載新聞紙,應解為登…,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