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7)院台廳一字第 05057 號
要旨
訴訟文書如經當事人或代理人指定送達代收人,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全文內容
訴訟文書之送達,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各法院應切實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向該代收人送達。非有必要,不宜向當事人或代理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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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文書如經當事人或代理人指定送達代收人,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訴訟文書之送達,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各法院應切實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向該代收人送達。非有必要,不宜向當事人或代理人為之。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