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7)廳民三字第 113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7 年 09 月 13 日

要旨

養子女與養父母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全文內容

按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又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九百六十七條及第九百六十八條分別定有明文。依上揭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7)廳民三字第 113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7 年 09 月 13 日發布,要旨:養子女與養父母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