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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4)秘台廳民一字第 10272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4 年 06 月 12 日

要旨

當選無效之訴,係形成公法上權利為目的之訴訟,因其判決而直接使一定法律關係產生創設、改更或消滅之效果

全文內容

按當選無效之訴,係形成公法上權利為目的之訴訟,因其判決而直接使一定法律關係產生創設、變更或消滅之效果。來函所述當選無效之確定判決,即係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六條各款規定情事之一為訴訟標的,據以判決當選人之當選無效,使該當選人因當選發生之法律關係歸於消滅。至該當選人前經選舉委員會依同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取得之候選人身分,並非該當選無效之訴之訴訟標的,該「候選人」身分是否喪失,宜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本於職權自行斟酌決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4)秘台廳民一字第 10272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4 年 06 月 12 日發布,要旨:當選無效之訴,係形成公法上權利為目的之訴訟,因其判決而直接使…,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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