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5)秘台廳民二字第 14272 號
要旨
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五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所定之強制管理,其目的以管理中之財產收益清償債務,管理人僅取得該財產之管理權
全文內容
按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五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所定之強制管理,其目的在以管理中之財產收益清償債務,經命付管理之財產所有權仍屬債務人,管理人僅取得該財產之管理權。至於土地法第二百十七條所定得要求地政機關一併徵收殘餘部分土地者,是否包括強制執行程序之管理人,因土地法非本院主管之法規,歉難表示意見,宜由主管機關本其職權依法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