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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92)北院錦文字第 04418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2 年 10 月 22 日

要旨

認證書應記載事項,公證法第 105 及 106 條有明文規定

全文內容

認證書應記載事項,公證法第 105 及 106 條有明文規定 (相關認證範例,請參考司法院網頁業務宣導區公證業務專區欄目) 。本件缺乏公證文書要式性記載,依公證法第 11 條應不生公證效力,請速通知請求人辦理改正。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92)北院錦文字第 04418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2 年 10 月 22 日發布,要旨:認證書應記載事項,公證法第 105 及 106 條有明文…,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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