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北院錦文公字第 0930101268 號
要旨
房屋在請求公證時既尚未興建,無從確定其標的,不宜約定逕受強制執行之約款
全文內容
本件契約性質應屬承攬及租賃之混合契約,房屋部分在請求公證時既尚未興建,無從確定其標的,似不宜約定逕受強制執行之約款 (司法院編印,公證法律問題研究 (3) 第 23 、24 則問題參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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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房屋在請求公證時既尚未興建,無從確定其標的,不宜約定逕受強制執行之約款
本件契約性質應屬承攬及租賃之混合契約,房屋部分在請求公證時既尚未興建,無從確定其標的,似不宜約定逕受強制執行之約款 (司法院編印,公證法律問題研究 (3) 第 23 、24 則問題參照) 。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