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資一字第 0960026780 號
要旨
公告司法院適用及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主旨
公告本院「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及「可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九條。公告事項:一、「司法院公告增修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二、「司法院公告可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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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司法院適用及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公告本院「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及「可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九條。公告事項:一、「司法院公告增修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二、「司法院公告可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