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廳(一)字第 05159 號
要旨
納稅義務人逃漏附徵之教育捐,法律無處罰規定
全文內容
納稅義務人逃漏附徵之教育捐,法律並無處罰規定,本院已函請財政部轉飭其所屬稅捐稽徵機關,嗣後勿再移送法院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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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逃漏附徵之教育捐,法律無處罰規定
納稅義務人逃漏附徵之教育捐,法律並無處罰規定,本院已函請財政部轉飭其所屬稅捐稽徵機關,嗣後勿再移送法院裁罰。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