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廳民一字第 0930012564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3 年 05 月 10 日

要旨

修正「法院辦案書類及文卷審查實施要點」

主旨

檢送修正「法院辦案書類及文卷審查實施要點」部分條文、該要點附件二「辦案書類指正評分標準表」及附件三「法院法官辦案書類及文卷審查表」各乙份,請 查照。

附件

法院辦案書類及文卷審查實施要點十二之一 行政訴訟事件經高等行政法院裁判確定者,由各該為裁判之法院,按月將該月份確定案件之歷審終局裁判 (包括歷次發回及更審裁判) ,就各該審承辦法官匯訂成冊。其係因上訴不合法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判確定,或係在最高行政法院撤回上訴而確定者,由高等行政法院將歷審終局裁判 (包括歷次發回及更審裁判) ,併予彙訂成冊。

十三 前三點辦案書類,於次月二十日前報送司法院。司法院得命報送一部分。

十五 司法院為審查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確定辦案書類及文卷,除指派專人辦理外,得另置審查委員,其名額視實際需要定之。審查委員須具有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任用資格,由司法院聘任或派兼之,其任期為一年,並按月支給審查費。

廿二 最高行政法院每年應製作裁判廢棄原因統計表陳送司法院,轉發高等行政法院注意。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院台廳民一字第 0930012564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3 年 05 月 10 日發布,要旨:修正「法院辦案書類及文卷審查實施要點」,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