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45)台內字第 1458 號
要旨
交換耕作屬轉租性質
全文內容
查承領人將耕地與他人交換使用,除雙方均願提前繳清地價,辦理所有權交換移轉登記外,否則此項行為既經前地政署解釋認為:『交換耕種實屬轉租性質』有案,似惟有依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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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耕作屬轉租性質
查承領人將耕地與他人交換使用,除雙方均願提前繳清地價,辦理所有權交換移轉登記外,否則此項行為既經前地政署解釋認為:『交換耕種實屬轉租性質』有案,似惟有依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