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47)台令刑(五)字第 2558 號
要旨
查監獄以外之機關代為執行易服勞役,於法無據,該黃某偽造文書案所處罰金,如無力繳納,仍應提交監獄執行易服勞役。
全文內容
查監獄以外之機關代為執行易服勞役,於法無據,該黃某偽造文書案所處罰金,如無力繳納,仍應提交監獄執行易服勞役。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查監獄以外之機關代為執行易服勞役,於法無據,該黃某偽造文書案所處罰金,如無力繳納,仍應提交監獄執行易服勞役。
查監獄以外之機關代為執行易服勞役,於法無據,該黃某偽造文書案所處罰金,如無力繳納,仍應提交監獄執行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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