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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57)台令刑(二)字第 7858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57 年 12 月 08 日

要旨

有關執行郭某違反森林法適用法律發生疑義乙案,查依刑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同時諭知緩刑者,如因緩刑之宣告被撤銷,行刑權時效,固應自撤銷緩刑之裁定確定時起算,惟該撤銷緩刑之裁定,依同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應於緩刑期滿前為之,否則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縱於嗣後發覺有撤銷緩刑之原因,因其刑之宣告,已因緩刑期滿未被撤銷而失其效力,無刑所供執行,此際不僅不得再行撤銷緩刑,亦無行刑權時效之問題發生。本件郭某雖於緩刑期間內更行犯罪,惟於緩刑期滿後始被發覺,而法院仍據以為撤銷緩刑之裁定,依首開說明該撤銷緩刑之裁定自有可議。

全文內容

有關執行郭某違反森林法適用法律發生疑義乙案,查依刑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同時諭知緩刑者,如因緩刑之宣告被撤銷,行刑權時效,固應自撤銷緩刑之裁定確定時起算,惟該撤銷緩刑之裁定,依同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應於緩刑期滿前為之,否則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縱於嗣後發覺有撤銷緩刑之原因,因其刑之宣告,已因緩刑期滿未被撤銷而失其效力,無刑所供執行,此際不僅不得再行撤銷緩刑,亦無行刑權時效之問題發生。本件郭某雖於緩刑期間內更行犯罪,惟於緩刑期滿後始被發覺,而法院仍據以為撤銷緩刑之裁定,依首開說明該撤銷緩刑之裁定自有可議。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57)台令刑(二)字第 7858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57 年 12 月 08 日發布,要旨:有關執行郭某違反森林法適用法律發生疑義乙案,查依刑法第七十四…,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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