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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62)台函監字第 08746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62 年 08 月 19 日

要旨

各級法院因案借提訊問在保安處分處所執行之受處分人,於解還時,發現感染疾病或重傷時,執行保安處分之機關,不可拒收,應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十八條規定為適當之處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62)台函監字第 08746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62 年 08 月 19 日發布,要旨:各級法院因案借提訊問在保安處分處所執行之受處分人,於解還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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