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63)台函民字第 0546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63 年 06 月 27 日

要旨

查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繳驗不動產移轉登記證明文件之九十日期間,並非法定不變期間,依非訟事件法第十五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如有重大理由,可由法院登記處酌予伸長。

全文內容

查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繳驗不動產移轉登記證明文件之九十日期間,並非法定不變期間,依非訟事件法第十五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如有重大理由,可由法院登記處酌予伸長。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63)台函民字第 0546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63 年 06 月 27 日發布,要旨:查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繳驗不動產…,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