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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64)台函民字第 07253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64 年 08 月 17 日

要旨

倘該銅管係因船舶觸礁而被廢棄之無主物,先占人似可適用民法第八百零二條或第八百十條規定取得其所有權。惟該船舶究竟是否為被廢棄之無主物,係屬事實問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64)台函民字第 07253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64 年 08 月 17 日發布,要旨:倘該銅管係因船舶觸礁而被廢棄之無主物,先占人似可適用民法第八…,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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