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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68)台函民字第 03795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8 年 04 月 19 日

要旨

對於合夥人股份之強制執行,似宜參考最高法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五九二號及三十一年上字第三○八三號判例處理,不生承買人購得後辦理移轉登記時,應否徵得其他合夥人全體同意之問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68)台函民字第 03795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8 年 04 月 19 日發布,要旨:對於合夥人股份之強制執行,似宜參考最高法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五九…,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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