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0)台財字第 4674 號
要旨
獎勵投資條例第二十七條所稱「以有價證券買賣為專業者」一詞之釋義
全文內容
所報對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之獎勵投資條例第二十七條所稱「以有價證券買賣為專業者」一詞,擬指「經營有價證券自行買賣業務之證券自營商」及「經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以投資為專業之營利事業」一案准予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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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獎勵投資條例第二十七條所稱「以有價證券買賣為專業者」一詞之釋義
所報對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之獎勵投資條例第二十七條所稱「以有價證券買賣為專業者」一詞,擬指「經營有價證券自行買賣業務之證券自營商」及「經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以投資為專業之營利事業」一案准予照辦。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