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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0)法律字第 10934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0 年 08 月 30 日

要旨

查民法第十九條規定之姓名權受侵害,係指冒用他人姓名或不當使用他人姓名者而言。私人著作引用他人真實姓名,似非侵害姓名權,且與憲法第二十三條及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無涉。至其有無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百十二條之誹謗罪嫌,貴部(內政部)函述情節,涉及具體案件,須告訴乃論,本部未便表示意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0)法律字第 10934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0 年 08 月 30 日發布,要旨:查民法第十九條規定之姓名權受侵害,係指冒用他人姓名或不當使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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