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2)台內社字第 202448 號
要旨
在民國六十四年十月八日農會人事管理辦法公布施行前未提撥退休金現仍在職者,所佔比例對農會整體退休準備金制度影響不大,為安定退休人員之生活,可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按其服務年資發給退休金。惟提存金額偏低,不足支付退休金者,各該農會得依據其財務狀況分年編列預算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補足之。
全文內容
在民國六十四年十月八日農會人事管理辦法公布施行前未提撥退休金現仍在職者,所佔比例對農會整體退休準備金制度影響不大,為安定退休人員之生活,可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按其服務年資發給退休金。惟提存金額偏低,不足支付退休金者,各該農會得依據其財務狀況分年編列預算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補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