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2)法減字第 15187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2 年 12 月 20 日

要旨

受刑人因病保外醫治,應先依照「監獄受刑人保外醫治具保程序應行注意事項」有關規定辦理

主旨

受刑人在監獄服刑中因病保外醫治者,應有刑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及八十五條第一項之適用。為其保外醫治,應先依照本部七十二年十二月八日法72 監決字第一四六五六號函發佈之「監獄受刑人保外醫治具保程序應行注意事項」有關規定辦理,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處七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檢明執甲字第三三六四七號函。

二、檢還謝○○詐欺卷四宗

副本

本部監所司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2)法減字第 15187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2 年 12 月 20 日發布,要旨:受刑人因病保外醫治,應先依照「監獄受刑人保外醫治具保程序應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