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5)法參字第 7075 號
要旨
查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選任、解任及報酬均有明文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為內部業務需要,在章程中自行訂定置常務 (駐) 監察人者,核其性質,仍屬於公司法上之監察人,得獨立行使監察權。從而章程中所訂有關常務 (駐) 監察人之選任,解任及報酬等事項,於不牴觸公司法規定之範圍內,似仍屬合法。
全文內容
查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選任、解任及報酬均有明文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為內部業務需要,在章程中自行訂定置常務 (駐) 監察人者,核其性質,仍屬於公司法上之監察人,得獨立行使監察權。從而章程中所訂有關常務 (駐) 監察人之選任,解任及報酬等事項,於不牴觸公司法規定之範圍內,似仍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