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6)法參字第 2345 號
要旨
查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依其性質屬於強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未依法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且決議於當日前完成認股並繳足股款,其決議似應認為無效。
全文內容
查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依其性質屬於強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未依法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且決議於當日前完成認股並繳足股款,其決議似應認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