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6)法參字第 6538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6 年 06 月 05 日

要旨

查行政罰之本質為秩序罰同一行為人有多數獨立之違法事實應處行政罰時,自得依各該法律規定分別處罰,分別執行,似無併合論處或擇一執行之問題。

全文內容

查行政罰之本質為秩序罰同一行為人有多數獨立之違法事實應處行政罰時,自得依各該法律規定分別處罰,分別執行,似無併合論處或擇一執行之問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6)法參字第 6538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6 年 06 月 05 日發布,要旨:查行政罰之本質為秩序罰同一行為人有多數獨立之違法事實應處行政…,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