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7)法律字第 7600 號
要旨
關於大陸「樂清縣大荊鎮西二村民委員會」出具之證明,固非我國法律上規定之公文書,唯出具該項證明之似可認為類似於我國法律上之「非法人團體」,如其所出具之證明為真正,應視為私文書,未嘗不可以為更正其戶籍上生父母姓名之依據
全文內容
本件來函所附大陸「樂清縣大荊鎮西二村民委員會」出具之證明書 (影本) ,參照本部七十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法77. 律字第七○三一號致 貴部 (內政部) 函釋意旨,固非我國法律上規定之公文書,唯出具該項證明之「樂清縣大荊鎮西二村民委員會」似可認為類似於我國法律上之「非法人團體」,如其所出具之證明為真正,應視為私文書,未嘗不可以為更正其戶籍上生父母姓名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