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7)法參字第 0484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7 年 01 月 10 日

要旨

查公司經核准解散登記後,始由法院判決該公司前修正章程、股東出資轉讓之股東同意書內股東署押及印文係屬偽造確定,並由法院檢察處通知公司主管機關,如其解散事由為公司股東解散之決議,因涉及該解散決議之適法性,自以依公司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撤銷其原登記及解散登記為宜。

全文內容

查公司經核准解散登記後,始由法院判決該公司前修正章程、股東出資轉讓之股東同意書內股東署押及印文係屬偽造確定,並由法院檢察處通知公司主管機關,如其解散事由為公司股東解散之決議,因涉及該解散決議之適法性,自以依公司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撤銷其原登記及解散登記為宜。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7)法參字第 0484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7 年 01 月 10 日發布,要旨:查公司經核准解散登記後,始由法院判決該公司前修正章程、股東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