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8)法律決字第 17936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8 年 10 月 25 日

要旨

按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立法意旨固在使非婚生子女經其生父認領後,與其生父間發生視為婚生子女之關係。惟若非婚生子女生母之受胎,係在與其生父以外之人之婚姻關係存續中,則依同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一項:「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之規定,其生父即不得遽予認領。本件林○○君得否認領其非婚生子,須以該非婚生子生母之婚姻狀況為據,於該生母婚姻狀況未查明前,似尚不宜認領。

全文內容

按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立法意旨固在使非婚生子女經其生父認領後,與其生父間發生視為婚生子女之關係。惟若非婚生子女生母之受胎,係在與其生父以外之人之婚姻關係存續中,則依同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一項:「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之規定,其生父即不得遽予認領。本件林○○君得否認領其非婚生子,須以該非婚生子生母之婚姻狀況為據,於該生母婚姻狀況未查明前,似尚不宜認領。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8)法律決字第 17936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8 年 10 月 25 日發布,要旨:按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