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8)法律決字第 20223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8 年 12 月 10 日

要旨

按農會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農會對外行文,......其依理事會決議執行業務及其他日常事務,由總幹事簽署......」。本件農會總幹事於其理事會成立後六十天內尚未能產生,上級農會依法逕行遴派合格人員代理之情事 (參見農會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如認為符合首揭法條規定由總幹事簽署之對外行文範圍,則僅由上級農會總幹事簽署即可。至於符合與否之認定,農會法或其施行細則並未作明確規定,似宜修法訂明較為妥適,於未修法前,因事涉 貴部 (內政部) 職掌,仍請 依法卓酌。

全文內容

按農會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農會對外行文,......其依理事會決議執行業務及其他日常事務,由總幹事簽署......」。本件農會總幹事於其理事會成立後六十天內尚未能產生,上級農會依法逕行遴派合格人員代理之情事 (參見農會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如認為符合首揭法條規定由總幹事簽署之對外行文範圍,則僅由上級農會總幹事簽署即可。至於符合與否之認定,農會法或其施行細則並未作明確規定,似宜修法訂明較為妥適,於未修法前,因事涉 貴部 (內政部) 職掌,仍請 依法卓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8)法律決字第 20223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8 年 12 月 10 日發布,要旨:按農會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農會對外行文,......…,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