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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1)法律字第 08816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1 年 06 月 14 日

要旨

有關經戶政事務所列為「行方不明」或「空戶」、「空口」註記之人口,宜否列入選舉人名冊

主旨

貴會函詢有關經戶政事務所列為「行方不明」或「空戶」、「空口」註記之人口,宜否列入選舉人名冊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 復 貴會八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八十一中選一字第三八六三一號函。二 本件經函請內政部提供資料並表示意見,據該部八十一年五月十八日台 (81) 內戶字第八一七六七三六號函復略稱:經註記為『行方不明』、『空戶』、『空口』之人口,仍以列入選舉人名冊為宜等語,本部敬表同意。

三 檢附內政部前開函影本乙份。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1)法律字第 08816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1 年 06 月 14 日發布,要旨:有關經戶政事務所列為「行方不明」或「空戶」、「空口」註記之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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