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1)法律字第 12604 號
要旨
一 按農會法第七條前段規定:「各級農會以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並冠以各該區域之名稱。同一區域以組織一個農會為原則。」上開規定所稱「農會」之組織,解釋上是否包含農會辦事處、信用部及信用分部,宜由主管機關於職權依法認定之,合先敘明。
二 前開問題若採肯定見解,則農會法第七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除另有過渡條款之規定外,自當一體適用。惟本件因涉及宜蘭縣冬山農會與羅東鎮農會之權益問題,如何之處,仍請 貴部 (內政部) 審慎卓酌。
全文內容
一 按農會法第七條前段規定:「各級農會以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並冠以各該區域之名稱。同一區域以組織一個農會為原則。」上開規定所稱「農會」之組織,解釋上是否包含農會辦事處、信用部及信用分部,宜由主管機關於職權依法認定之,合先敘明。
二 前開問題若採肯定見解,則農會法第七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除另有過渡條款之規定外,自當一體適用。惟本件因涉及宜蘭縣冬山農會與羅東鎮農會之權益問題,如何之處,仍請 貴部 (內政部) 審慎卓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