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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1)法律決字第 08841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1 年 06 月 15 日

要旨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經持有人影印後,在影本上偽造,其行為是否違反法令規定疑義

主旨

關於貴部所核發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經持有人影印後,在影本上偽造,其行為是否違反法令規定疑義一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 復 貴部八十一年五月十二日台 (81) 內地字第八一七三三○五號函。

二 按「影本與原本可有相同之效果,如將原本予以影印後,將影本之部分內容竄改,重加影印,其與無制作權人將其原本竄改,作另一表示其意思者無異,應成立變造文書罪」。 (參照最高法院七十三年台上字第三八八五號判例) 。本件依來函所述,係因貴部核發某君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經持有人在影本上變更姓名及出生年次後再行影印,並將影本懸掛於事務所內執業等情節,依前開判例,其行為似應構成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二條之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1)法律決字第 08841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1 年 06 月 15 日發布,要旨:「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經持有人影印後,在影本上偽造,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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