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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1)法檢字第 9065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1 年 06 月 18 日

要旨

院長提示:所謂『自力救濟』,民眾擅自圍堵廠房工地等行為,檢察機關應主動偵查,積極行使公權力

主旨

八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行政院第二二八一次會議院長提示:「我們是法治國家,非依法律,任何人均無權妨礙他人自由。民眾有所陳情、請願,應依集會遊行法規定辦理。所謂『自力救濟』,民眾擅自圍堵廠房工地等行為,基本上就是違法行為,地方首長及有關單位應立即依法處理,不容任其蔓延;檢察機關亦應主動偵查,積極行使公權力。」請切實照辦。

說明

依行政院秘書長八十一年六月十日台八十一法字第二○一二二號函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1)法檢字第 9065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1 年 06 月 18 日發布,要旨:院長提示:所謂『自力救濟』,民眾擅自圍堵廠房工地等行為,檢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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