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2)法保字第 08822 號
要旨
有關假釋出獄或緩刑期內保護管束案件之執行,應確實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65-1 條規定辦理案
主旨
對於假釋出獄或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案件之執行,應確實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六十五條之一規定,由檢察官告知受保護管束人所應遵守之事項,並於製作報到筆錄後,指定日期命向該署觀護人報到,依保安處分執行法有關規定予以執行。請 查照。
說明
依本部「八十二年度觀護實務研習會」綜合討論第三號提案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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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假釋出獄或緩刑期內保護管束案件之執行,應確實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65-1 條規定辦理案
對於假釋出獄或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案件之執行,應確實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六十五條之一規定,由檢察官告知受保護管束人所應遵守之事項,並於製作報到筆錄後,指定日期命向該署觀護人報到,依保安處分執行法有關規定予以執行。請 查照。
依本部「八十二年度觀護實務研習會」綜合討論第三號提案決議辦理。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