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關於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規定,其停徵之適用範圍,有無包括國外證券交易所得疑義乙案,本部對於 貴部來函(財政部82.10.27台財稅字第八二一五○○九九○號函) 說明擬採之意見敬表同意。
全文內容
關於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規定,其停徵之適用範圍,有無包括國外證券交易所得疑義乙案,本部對於 貴部來函(財政部82.10.27台財稅字第八二一五○○九九○號函) 說明擬採之意見敬表同意。
關於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規定,其停徵之適用範圍,有無包括國外證券交易所得疑義乙案,本部對於 貴部來函(財政部82.10.27台財稅字第八二一五○○九九○號函) 說明擬採之意見敬表同意。
關於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規定,其停徵之適用範圍,有無包括國外證券交易所得疑義乙案,本部對於 貴部來函(財政部82.10.27台財稅字第八二一五○○九九○號函) 說明擬採之意見敬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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