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2)法檢字第 00005 號
要旨
戒嚴時期依戰時軍律判處徒刑確定者,現已非在作戰時期,自得適用刑法關於假釋之規定
主旨
行政院函釋:戒嚴時期依戰時軍律判處徒刑確定者,現已非在作戰時期,自得適用刑法關於假釋之規定。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八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台八十一法字第四三○八一號函副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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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戒嚴時期依戰時軍律判處徒刑確定者,現已非在作戰時期,自得適用刑法關於假釋之規定
行政院函釋:戒嚴時期依戰時軍律判處徒刑確定者,現已非在作戰時期,自得適用刑法關於假釋之規定。請查照。
依行政院八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台八十一法字第四三○八一號函副本辦理。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