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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4)法檢決字第 24453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4 年 10 月 17 日

要旨

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奉准自八十四年九月十五日起,不再受理專利權人申請鑑定

主旨

因司法院及行政院已依專利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之規定,指定國內六十五所科技機構為侵害鑑定專業機構,專利權人或法院可依需要逕洽各該專業鑑定機構辦理,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奉准自八十四年九月十五日起,不再受理專利權人申請鑑定之業務,請查照。

說明

依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八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84) 禁仿組發字第一五五三號函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4)法檢決字第 24453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4 年 10 月 17 日發布,要旨: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奉准自八十四年九月十五日起,不再受理專…,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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