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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7)法矯字第 001211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8 年 05 月 28 日

要旨

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封面、編定目錄、身分單、人相表、個人關係及其他必要事項直接調查表等樣式

主旨

檢送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封面、編定目錄、身分單、人相表、個人關係及其他必要事項直接調查表等樣式各乙份(如附件一至六),請依式自行印用,請查照轉行。

說明

一、案內編定目錄係為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編列資料之順序。

二、編定目錄中列有「沿用」之項目,請就目前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被告(收容少年)所使用之表格,予以更改機關名銜,並就實際業務需要,自行修正應用(本案所定身分簿及人相表內有關陳核層級部分,亦同)。

三、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封面紙顏色,請依附件六辦理。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7)法矯字第 001211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8 年 05 月 28 日發布,要旨: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封面、編定目錄、身分單、人相表、個人關係…,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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