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52)令監字第 1362 號
要旨
受刑人因作業受傷之療養費用如何開支
全文內容
受刑人或刑事被告因作業受傷所需之療養費用,可酌在作業收支預算管理及總務費內之其他費用科目下列報,惟支出金額,應受該科目之預算限制。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法務部民國 108 年 2 月 26 日法矯字第 10806000750 號函,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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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受刑人因作業受傷之療養費用如何開支
受刑人或刑事被告因作業受傷所需之療養費用,可酌在作業收支預算管理及總務費內之其他費用科目下列報,惟支出金額,應受該科目之預算限制。
1.本筆資料,依據法務部民國 108 年 2 月 26 日法矯字第 10806000750 號函,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