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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0940004823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4 年 03 月 23 日

要旨

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須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配套修正

主旨

奉行政院指示,本部「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收養部分)」須與貴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配套修正後重行報院,是以,惠請就相關條文儘速研擬修正草案,以利與本部「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收養部分)」併同送請行政院審議,俾保障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請 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秘書長 94 年 1 月 31 日院臺法字第 0940081421 號函(影本如附)辦理。

正本

內政部、內政部兒童局

副本

本部法律事務司(三份)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法律字第 0940004823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4 年 03 月 23 日發布,要旨: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須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配套修正,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