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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檢字第 0920008439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2 年 04 月 06 日

要旨

替代役役男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之起算法律疑義

全文內容

有關替代役役男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之起算法律疑義,由於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已經修正,請 貴部依新修正條例之立法精神,並參考現行司法實務對於羈押期間,係從羈押日起算之作法,本於主管機關權責逕為認定,本部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法律字第0九一00一五五六五號函,於上開條例修正後,不再適用。

編註

1.依本筆資料,原法務部民國 91 年 5 月 24 日法律字第 0910015565號函,自九十二年二月十日不再適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法檢字第 0920008439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2 年 04 月 06 日發布,要旨:替代役役男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之起算法律疑義,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