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檔企字第 0950010526 號
要旨
檔案管理是保存國家發展見證的基礎工作。「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配合檔案管理法及實際需要的修正,特函頒「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期能讓各機關辦理檔案管理作業時有所依循
主旨
函頒「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配合辦理。
說明
一、「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原於民國 91 年 1 月 21 日以檔徵字第0910000158 號書函發布,茲配合檔案管理相關法規及實際需要予以修正。
二、本次改版之手冊同步發行紙本與光碟片, 貴機關之分配數量如「檔案管理作業手冊數量分配表」,請分送並轉知所屬機關。
三、本手冊電子檔,置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archives.gov.tw「檔管人員」網頁「檔案法規」之「作業規定」項下),歡迎下載運用。
正本
總統府第二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立法院秘書處、司法院秘書處、考試院秘書處及其所屬、監察院秘書處及其所屬、國史館、中央研究院、國家安全局、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臺灣高等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福建高等行政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行政院秘書處及行政院所屬部會行處局署、省市縣市政府、省市縣市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