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法律字第 0960049841 號

  • 原始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 會議日期:97 年 02 月 14 日
  • 資料來源:
    • 法務部法規諮詢意見

要旨

都市計畫農業區違規行為同時違反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多種目的事業主管法規時,應視該違規行為屬單一行為或數行為而為不同處理;另農地違規案件經限期改善後已確實回復原狀,須法律有特別規定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情況免予處罰者,主管機關始有處罰與否之裁量空間,行為人之行為確已符合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第 1 項之構成要件者,自仍應依規定裁罰

主旨

關於高雄市政府函為該市都市計畫農業區違規行為態樣涉及建築法等多種目的事業主管法規,是否僅逕依農業發展條例第 69 條規定,援引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裁處,以及農地違規案件經限期改善後已確實回復原狀,得否免依農業發展條例第 69 條第 1 項規定以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裁處等情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三。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 貴部 96 年 12 月 25 日內授營都字第 0960197787 號函。 二、按「農業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規定處理。」農業發展條例第 69 條第 1項定有明文。有關都市計畫農業區違規行為如確有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依上開規定,應依都市計畫法處理。惟如農業區違規行為同時違反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多種目的事業主管法規時,應視該違規行為屬單一行為或數行為而為不同處理,前經本部於 95 年 7月 6 日以法律字第 0950017001 號函釋在案,貴部來函說明二所示意見,本部敬表贊同。 三、次按農地違規案件經限期改善後已確實回復原狀,得否免依農業發展條例第 69 條第 1 項規定以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裁處乙節,查行政罰係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所為裁罰性不利處分,符合法律構成要件之行政不法行為,主管機關應即依法裁罰之,惟如法律有特別規定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情況免予處罰者(例如行政罰法第 19 條規定),主管機關始有處罰與否之裁量空間(本部 94 年 8 月 12日法律字第 0940030084 號函參照)。是如行為人之行為確已符合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第 1 項之構成要件,自仍應依該規定裁罰。

正本

內政部

副本

本部法律事務司(4 份)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68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320
NT$6,480
省 $2,1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法律字第 0960049841…」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相關法令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