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4 分鐘讀完 全文 1,33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10303502470 號

會議日期 103 年 03 月 12 日

要旨

行政程序法第 69 條、公司法第 24、26-1、113 條等規定及相關函釋參照,公司清算期間送達,公司法人人格於清算完結後始歸消滅,不因清算人怠於進行清算程序而異,有關文書仍應向其送達;又有限公司經廢止登記後即進入清算程序,如未另行選任清算人,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其未推定代表公司之清算人時,清算人各有對於第三人代表公司之權

主旨

所詢關於○○營造有限公司已廢止公司登記,移送機關未查明其清算人,仍向原法定代理人為送達並移送行政執行,經行政執行機關退還後,因向法院查無聲報清算人之資料,後續如何執行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貴部 102 年 11 月 22 日內授營中字第 1020354138 號函。

二、本部意見分述如下:

(一)按行政程序法第 69 條第 2 項規定:「對於機關、法人或非法人之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而公司清算期間之送達,依經濟部 91 年 7 月 9 日商字第 09102138060 號函示,公司法人人格於清算完結後始歸消滅,不因清算人怠於進行清算程序而異,有關之文書,仍應向其送達。

(二)次按「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公司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者,準用前三條之規定。」「公司之清算,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決議,另選清算人者,不在此限。」「清算人有數人時,得推定一人或數人代表公司,如未推定時,各有對於第三人代表公司之權。關於清算事務之執行,取決於過半數之同意。」公司法第 24條、第 26 條之 1、第 113 條準用第 79 條及第 85 條第 1 項,分別定有明文。是以,有限公司經廢止登記後即進入清算程序(參經濟部 98 年 4 月 28 日經商字第 09802038270 號函),如其未另行選任清算人,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其未推定代表公司之清算人時,清算人各有對於第三人代表公司之權(最高行政法院100 年度判字第 1462 號判決參照)。

(三)末按本部曾於 102 年 8 月 23 日以法律字第 10203507200 號函復本部行政執行署略以:「所詢有關『有限公司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公司法第 10 條規定命令解散,並依同法第 397 條第 1 項規定廢止公司登記,如公司章程就清算人之選任並未規定,公司股東亦未決議選任清算人,依公司法第 113 條準用第 79 條規定,應以全體股東為法定清算人之情形,有關該公司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事件,移送機關之行政處分文書如僅列其中一法定清算人或部分法定清算人為義務人之負責人,並僅向該一人或部分之人為送達,是否對義務人已合法送達?如義務人有逾期不履行之情形,得否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之法律疑義乙案。…本部認為應以丙說:『提案情形,移送機關之行政處分文書應將全體法定清算人列為義務人之負責人,惟如向其中一人或部分之人為送達,應認行政處分文書已合法送達義務人。』為當」在案。本件所詢疑義,請參酌上開意見查明事實後,本於職權依法處理。

三、檢附本部前開函影本一份。

正本

內政部

副本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本部資訊處(同屬第 1、2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4 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法律字第 1030350247…」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