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廳刑一字第 1090006072 號
要旨
防疫期間,法院處理強制處分訊問被告,得使用遠距訊問
主旨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核定法院處理強制處分訊問被告,得使用遠距訊問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法院刑事遠距訊問擴大作業要點第 3 點第 6 款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各級法院於處理強制處分事項訊問被告時,發現被告係隔離治療中或有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症狀(例如發燒發熱、四肢無力、咳嗽少痰、呼吸道症狀等徵候)、接觸病例、中港澳旅遊史(含轉機)或其他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具感染風險之情形,有就法院處理強制處分訊問被告事項擴大使用遠距訊問之必要者,得使用之。
正本
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無庸轉行查照)、智慧財產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法院(請查照)、本院各廳、處、室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司法院 110 年 5 月 24 日院台廳刑一字第 1100015650 號函,應予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