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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00024814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10 年 08 月 26 日

要旨

檢送「法院交付中途學校執行安置輔導保護處分協議書(參考範本)」

主旨

檢送「法院交付中途學校執行安置輔導保護處分協議書(參考範本)」一份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依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第 51 條規定,少年法院應與安置輔導處所訂定協議書。

二、旨揭協議書(參考範本)係參考、綜整各法院及相關機關之修正建議擬具,供法院與中途學校簽訂時參考運用,並得視實際需要補充或修正之。

正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新北市立豐珠中學、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瑞平分校)、花蓮縣立南平中學

副本

本院會計處、本院資訊處(請刊登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含附件)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00024814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10 年 08 月 26 日發布,要旨:檢送「法院交付中途學校執行安置輔導保護處分協議書(參考範本)…,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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