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00024814 號
要旨
檢送「法院交付中途學校執行安置輔導保護處分協議書(參考範本)」
主旨
檢送「法院交付中途學校執行安置輔導保護處分協議書(參考範本)」一份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依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第 51 條規定,少年法院應與安置輔導處所訂定協議書。
二、旨揭協議書(參考範本)係參考、綜整各法院及相關機關之修正建議擬具,供法院與中途學校簽訂時參考運用,並得視實際需要補充或修正之。
正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新北市立豐珠中學、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瑞平分校)、花蓮縣立南平中學
副本
本院會計處、本院資訊處(請刊登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