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1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臺綜字第 1060009424 號

會議日期 106 年 04 月 24 日

要旨

內政部函陳「內政部授權所屬機關代擬部稿發文注意事項」修正草案,有別於公文程式條例第 3 條第 1、3 項規範情事,毋須依同條第 4 項規定報行政院核定

主旨

內政部函陳「內政部授權所屬機關代擬部稿發文注意事項」修正草案一案說 明:旨揭修正草案係規範貴部所屬機關辦理貴部權責劃分規定所列授權代擬部稿事項所製作之公文書稿發文作業,與「公文程式條例」第 3 條第 1項及第 3 項規範情事有別,毋須依同條第 4 項規定報院核定。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院臺綜字第 10600094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