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10023871 號
要旨
檢送法務部「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供法院辦理毒品案件之參考
主旨
檢送法務部「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核定本)1 份,供法院辦理毒品案件(含成人、少年施用毒品)之參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1 年 8 月 9 日院臺法字第 1110181865 號函辦理(隨函檢附)。
二、旨揭計畫併張貼於本院內網(首頁/主題區/少年/行政措施與服務資源項下)供下載。
正本
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請轉行查照)
副本
本院刑事廳(含附件)、本院資訊處(請張貼於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行政函釋)(含附件)
附件
行政院 函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9 日院臺法字第 1110181865 號
主旨
所報「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草案一案,准予依核定本分行有關機關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辦理。
說明
一、復 111 年 6 月 10 日法保字第 11105507780 號函。
二、檢附「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核定本)1 份。
正本
法務部
副本
司法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管制考核處(均含附件)

